一、 组织
(一)测试站负责人向省语委办和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省语测中心)提交测试申请。
(二)在全校范围内发布报名通知公告。
二、 报名
(一)根据报名通知文件各学院及各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学生及教职工集体报名缴费。
(二)继续教育学院收集考生报名资料和报名费。
(三)查验考生身份及重复报名考生,非本校学生、教工不予报名。
(四)导入考生信息表及电子照片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系统”完成网上人工报名,向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省语测中心)提交测试报名任务。
(五)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将报名费交至学校财务处,并由财务处统一收缴,统一支出。
三、 培训
组织考生进行考前集中培训,测试员解析提分技巧与考生须知及考试流程事项。
四、 测前准备
(一)经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省语测中心)批准测试任务信息和试卷后,完成试卷的分配,50套测试题需轮流使用。
(二)筛查测试机房隐患,检查网络连接,维护考试机运行状态,保证测试系统正常运行。
(三)设置考试时间地点,打印发放考生准考证。
(四)打印测试用考生核对表、签名表及测试情况记录表。
五、测试流程
(一)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于考试时间前15分钟到达考场候测室,核实考生身份,抽签待考,提示应试人了解应试过程操作和遵守《考场规则》,迟到30分钟以上不予安排考试。
(二)按照抽签顺序引导应试人进入备测室,对号入座查看试卷,开始测试准备,备测时间为10分钟。允许考生查字典及询问测试员问题。考务人员再次核查考生信息。
(三)引导考生进入测试室,并按备测试座位号对号入座,中间间隔1台考试机,机测室工作人员发放考试指令,全程监测考试异常状况,完成考试。
(四)每场测试结束,检查应试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允许考生离开测试室。
(五)每个测试任务结束后及时向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省语测中心)上传测试信息和数据。
六、试卷
(一)测试试卷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题库》提供。
(二)试卷由专人负责,做好保密工作。测试使用的纸质塑封试卷,使用后应密封并存入保密柜。计算机类试卷应按照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七、成绩评定
(一)评定测试成绩,应严格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省级测试实施机构制定,并经国家测试机构审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执行。
(二)试卷的“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和“朗读短文”测试项,由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系统(以下简称“辅评系统”)评定。
(三)试卷的“说话”测试项,由通过管理系统分配至2名测试员审听评分。
(四)测试各项得分通过辅评系统合成,合成后的分数为应试人测试初始成绩。在一级乙等以下(含一级乙等)范围的初始成绩,经省级测试机构审核通过后,确认为最终成绩。在一级甲等范围内的初始成绩,须经省级测试机构上报,由国家测试机构组织复审确认。
八、证书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
(二)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为应试人(包括未入级者)颁发《证书》。一级甲等成绩的《证书》,由国家测试机构加盖复审印章后,交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颁发。
(三)省级测试机构应按规定为因《证书》遗失、损毁而提出申请者补办证书。
九、档案管理
(一)测试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文书档案包括报名表、第四项“说话”评分记录表、复审记录表、应试人成绩单、证书签收单等;电子档案包括完整的应试人个人信息、测试录音和试卷,并通过备份永久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