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16号)、《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及《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定位及机构建设
(一)晋中信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经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实施机构,在晋中信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山西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山西省语测中心)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二)测试站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我校师生、行政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2、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受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双重领导,接受山西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3、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省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实的测试收费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认真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加强测试站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在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同时,积极配合并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各项工作。
(三)机构建设
1、测试站严格按《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及《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细则》规范运作。
2、测试站要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和固定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3、测试站要配置满足培训测试工作需要的测试场所、必要的工作设备和专项经费。
二、测试管理
(一)培训工作
1、应对全校所有应试教职工、学生开展普通话考前培训辅导工作。
2、培训内容要遵循测试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选用根据测试大纲并结合本省实际编写的测试辅导教材。
(二)测试工作
1、测试站在组织测试时,必须按照国家和省语委的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晋中信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执行。
2、测试站组织普通话测试时,应接受校级视导员的巡视。
3、参加测试的测试员及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测试规定和测试规程。
4、应试人要按照测试流程先进入候测室校验身份清点人数、抽签,再进入备测室查看试题,再次进入测试室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提示进行正式测试。
5、测试站点内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箱,测试考务人员姓名及举报电话要公开。
6、测试语音数据要备份保存,测试完毕要及时上传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省语测中心)。
7、及时分配测试员第四题打分任务,并组织测试员培训学习《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
(三)证书管理
1、测试员评分任务结束后,由我站统一提交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省语测中心)安排复审,复审结束后, 我站按照系统中最终成绩统一印制证书,并交由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省语测中心)及省语委办统一核查办理。
2、普通话测试水平达到一定等级要求的我站将予以发放资格证书。
三、测试员管理
(一)严格遵守“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公正廉洁”的测试工作纪律,保证测试质量,维护测试声誉。
(二)坚持“教考分离”和测试回避的原则。负责培训应试人的测试员,应自觉提出不参加该应试人的测试工作,遇到自己的亲属或本单位(学校)的人员应在测前提出回避要求。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漏题、泄题,不得随意公布未经复审确定的测试等级和分数。
(四)测试工作中应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自行脱岗、离岗或请非测试员替岗。
(五)工作过程中,要做到态度和蔼,举止文明,尊重测试承办单位和应试人,树立测试员的良好形象。
(六)测试期间不得接受有碍测试公正的宴请,索取和收受测试承办单位和应试人的钱物或礼品。
四、财务管理
(一)测试收费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96号规定执行。
(二)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各学院统一交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后交学校财务处,在学校财务处的指导下,统一收缴,统一支出。
(三)测试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测试经费主要用于按比例上交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省语测中心)管理费、上交科大讯飞软件技术服务费、开支测试员评测费、测试员考前培训辅导费以及有关测试工作的考务开支和改善、增添测试专用的仪器设备等。
五、档案资料管理
(一)培训测试站要按照省语委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二)要妥善保管试卷、成绩档案,应试人的测试语音数据、成绩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妥善保管培训测试站历年的各类文件档案,保证文件档案的规范、完整。
(四)收集整理普通话测试与管理工作的数据,做好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晋中信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